
海峡导报综合报道 台湾网红“馆长”陈之汉去年10月在网络直播时喊“斩首赖清德”,新北地检署9日侦结赖清德遭“馆长”恐吓案,依涉犯“刑法”第151条恐吓公众罪金牛股配资,以及“刑法”第305条恐吓危害安全罪嫌,提起诉讼。对此金牛股配资,“馆长”9日下午在社交平台表示:“果然民进党‘党检媒’三位一体不是盖的。”

检方指出,本案由新北地检署检察官指挥“警政署”刑事警察局、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林口分局共同侦办。经调查,陈之汉涉犯“刑法”第151条恐吓公众罪,以及“刑法”第305条恐吓危害安全罪嫌,犯罪事证明确,依法提起公诉。
对此,“馆长”下午在社交平台发文表示,“今天被民进党赖清德用恐吓罪起诉,果然民进党‘党检媒’三位一体不是盖的”。而该篇帖文曝光不到一小时的时间,已涌入破千则留言讨论。
检方指控,陈之汉在直播中先后说出“那如果明讲,选什么选,咱们就‘武统’,27年就甭选了”“一个不留,精准打击,斩首”“兄弟,我等你啊”等语;随后又进一步表示“把赖清德的狗头斩下来”等内容。
检方称金牛股配资,其相关言论已明显超过一般社会对“武统”、“斩首行动”的政治或军事讨论范围,而是转化为直接指向特定个人生命安全的恐吓内容,难认仍属言论自由保障范畴。即便相关人士受台防务部门特勤保护,任何人仍享有免于恐惧的基本自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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